733.01-1 规定
学生
2019 年 06 月 26 日

学生

学校霸凌

威廉王子郡公立学校致力于营造一个学生不受霸凌的学校环境。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霸凌,并对举报的霸凌事件及时果断地处理。本条例旨在提供指南, 以确保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附件一"霸凌行为"中提供了有关对霸凌行为进行识别的帮助:身体上或情感上。

  1. 霸凌的定义

    霸凌是指任何旨在伤害、恐吓或羞辱受害者的攻击性和不必要行为;涉及侵犯者与 受害者之间真实或感知到的力量失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复出现或造成严重的 情感创伤。霸凌还包括网络霸凌,其涉及电子信息和/或影像的传输、接收或显示。霸凌不包括普通的戏弄、恶作剧、争论或同伴冲突。

    霸凌行为包括导致他人身体、言语或情感虐待的行为,不应被容忍。嘲笑、威胁、侮辱、流言蜚语、羞辱、戏弄、推、绊倒和打人都被认为是霸凌行为。另一种霸
    凌形式是网络霸凌。网络霸凌是指一个学生对另一个学生的任何威胁,通常是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如博客、社交网站)进行,以及支持蓄意、敌意和伤害他人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通信;包括发送卑鄙、粗俗或威胁性信息或图像;张贴关于另一个人私人信息的敏感信息;假装成另一个人以使他看起来不好;以及诽谤性的网上个人投票网站。不可接受的技术使用包括在校外资产上使用这样的技术:对学校的运营或学区大众福祉有重大影响,影响教育流程的完整性,威胁学生、员工或学校财产的安全和福利,发生在学生处于学校代行家长的权力范围内,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或员工的权利时。 违者将受到纠正处罚,包括停学和开除。

  2. 投诉程序

    应告知所有学生他们有权保护自己不受霸凌行为的侵害,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是欺凌行为的受害者,则有权提出投诉。学校管理人员负责调查每项投诉,根据上述定义确定投诉是否合法,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处罚。任何学生都可以通过与管理员交谈或填写投诉表(附件二)并将该表返还给学校管理员来发起投诉。所有学校工作人员都应了解学生提出投诉的权利,并能够就如何提出投诉向学生提供建议。学校管理人员对学生霸凌的投诉应按照以下指南作出回应。

  3. 学生霸凌投诉处理指南

    学校校长或者指定人员接到霸凌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校级指定的霸凌预防协调员将协助校长解决投诉、记录访谈并向校长提交报告。

    1. 会见投诉人
      1. 确定基本信息(谁、什么、何时、何地);
      2. 尽可能从学生那里得到书面陈述;
      3. 询问有关证人或证实信息/证据的情况;
      4. 提供适当的咨询服务;
      5. 提供对防止报复的保证;
      6. 解释跟进程序;
      7. 尽可能保密并保护所有当事方的隐私;以及
      8. 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并向风险管理和安全服务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2. 审查证据和与证人面谈
    3. 与所谓的霸凌者会面
      1. 解释霸凌行为及其严重性;
      2. 提出指控;
      3. 提供回应/反驳的机会;
      4. 解释调查和后续程序;
      5. 注意防止报复;
      6. 采取适当的纠正/纪律措施;以及
      7. 必要时完成暂停上课/事件报告。
    4. 收集和评估事实包括但不限于:
      1. 对事件的描述,包括行为的性质;
      2. 行为发生的频率;
      3. 是否有过去的事件或过去持续的行为模式;
      4.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5. 参与方的特征(即年级、年龄、性别、种族等);
      6. 参与霸凌或骚扰行为的人员身份和数量;
      7. 所指控事件的地点、时间和日期;以及
      8. 行为是否对学生的教育产生不利影响或对教育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考虑所针对学生的成绩、出勤率、举止、与同龄人的互动、参与学校和课外活动以及其他表现或行为指标来确定。

      工作人员应负责维护与学生的所有会面和谈话的书面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地点、证人姓名以及其它有关面谈和事件的信息。任何背离这些指南的行为都必须基于特殊情况而具有合理性。

      一份指出具体行动或事件是否构成对欺凌政策和"行为准则"的违反的报告,要求根据事实和周围情况作出决定,并包括:

      1. 停止霸凌和/或骚扰行为所需的建议步骤;
      2. 与被害人一起制定的安全计划和一起进行的后续会议;
      3. 一份给校长的最终报告。
    5. 给家长/监护人的通知

      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任何参与被指控的霸凌事件的学生的家长/监护人,不得迟于被指控霸凌事件通知后的五个教学日。

    6. 如果残疾学生涉及在霸凌事件中,应做出的考虑。对残疾学生的一些霸凌也可能构成骚扰,并引发民权法规定的其他责任。应使用特定程序来确定是否由于霸凌,学生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个性化教育计划(IEP)不再是为了提供有意义的教育益处而设计的。决策必须由IEP团队做出,并与残疾人士教育法家长参与规定保持一致。
    7. 报告调查结果,有三种可能

      的结果:

      1. 纠正措施--如果事件属于霸凌政策的范围,则应根据既定的纪律程序实施适当的后果和/或干预措施。规定的措施应旨在预防和纠正霸凌行为,并应包括与行为背景和严重程度相适应的分级干预措施。根据事件的严重性、之前发生的事件以及保护受害者和其他学生不受未来欺凌的需要,纠正措施可以从警告到暂时停课或开除。应为受霸凌行为影响的其他人提供适当的支持服务。
      2. 如果该事件不属于霸凌政策的范围和/或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应将其提交给适当的执法机关和风险管理和安全服务办公室。
      3. 如果该事件不在学校部门政策范围内,且未被确定为犯罪行为, 则应通知所有相关学生的家长/监护人。
  4.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本学区遵守所有有关骚扰、恐吓或欺凌的州和联邦法律。政策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禁止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学区采取行动,根据当地、州或联邦法律在受法律保护的班级中对基于某人性别或成员身份的骚扰或歧视采取补救措施。

  5. 防止报复

    学生可以自由报告欺凌事件,不必担心被告的报复。任何报复行为都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包括开出。

  6. 申诉程序

    在任何涉及霸凌行为的情况下,双方均有权对学校行政部门的决定提出申述。申诉必须由父母/监护人或自主学生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转交给适当级别的副督 学。根据政策 731 "学生事务的诉求" 和 "学生事务申诉" 的第7311条, 家长/监护人和自主学生有权向各级副督学和学校董事会提出进一步申诉。

  7. 通知

    应通过"行为准则"通知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不得容忍欺凌行为。学校管理人员应使用公告、通讯、教师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所有学生和员工禁止霸凌和报告投诉程序。学区网站应突出发布关于报告霸凌的信息,以及学区霸凌预防协调员的联系信息。

    除法律禁止的情况外,校长还应立即向作为该行为受害者的未成年学生的家长/监 护人报告任何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校长应报告事件已向当地执法部门报告, 如果父母/监护人愿意,可联系当地执法部门获取进一步信息。

  8. 教学

    霸凌的不当行为应通过社会研究和K-12学校辅导课程中的品格教育计划以及"行为准则"中的指导加以解决。

  9. 预防措施
    1. 如果所有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努力学生与工作人员沟通,则可以防止霸凌:
      1. 什么是霸凌行为(定义);
      2. 该霸凌是不能容忍的;
      3. 后果是什么;
      4. 如何报告投诉;
      5. 如何处理投诉;以及
      6. 应通知该父母/监护人。
    2. 监察行为并执行规定
      1. 以迅速、公平和果断的方式处理投诉。
      2. 告知学生如果收到霸凌采取以下行动:
        1. 让霸凌者清楚地知道你不想要这样的行为。
        2. 坚决地要霸凌者停下来。
        3. 保存记录日期、时间、地点、证人姓名和其他有关霸凌事件的信息。
        4. 保持记录、信件和其他霸凌他人的证据。
        5. 与律师或行政人员交谈,并在适当情况下提出投诉。
    3. 教职工教育
      1. 应开展年度霸凌识别、干预过程、报告过程和后果教育。
        1. 威廉王子郡公立学校的"行为准则"将为学生、家庭和工作人员提供有关霸凌定义、举报顾虑的流程和后果的相关信息。
        2. 各学校指派的霸凌预防协调员将在年度专业发展中包含霸凌识别、干预流程、报告流程以及后果等信息。
        3. 将继续实施霸凌预防培训、基于运用研究的计划和技术。
        4. 本学区霸凌预防协调员将与专业学习办公室合作,提供在线欺凌预防培训,其内容涉及霸凌行为的识别、干预流程、报告流程和后果。
      2. 每年将与学生、教师、员工和家长/监护人进行学区调查,以评估和修改工作和方案。
      3. 接受过研究性项目实施培训的学校将继续对学生进行调查,以评估其干预的效果,并调整努力和规划。
      4. 学区级霸凌预防协调员将与问责制办公室合作,对工作进行评估。
  10. 将霸凌受害者和罪犯转介进行咨询的程序

    当怀疑存在霸凌或骚扰或报告霸凌事件时,应制定干预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严重事件范围(从社会技能培训受益的学生到将面临刑事指控的学生)提供的连续支持包括:

    1. 明确传达开始转介的流程;以及
    2. 向学校干预小组建议适当的基于学校的服务,其可能包括:
      1. 学生服务办公室支持工作人员或律师提供的咨询和支助,以满足霸凌或骚扰受害者的需要;
      2. 以研究为基础的咨询/干预,以解决霸凌和骚扰他人的学生的行为(例如,移情训练);以及
      3. 基于研究的咨询/干预,包括必要或适当时向父母/监护人提供的协助和支持。

    管理人员和所有学校员工负责在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持续应用本条例,并尽可能确保学生的保密性。

    学生学习及责任助理督学(或指定人员)和级别助理督学负责实施和监督本条例。

    本条例和相关政策应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威廉王子郡公立学校

附件I - 霸凌行为:身体上或情感上
附件II - 霸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