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政策和法规
章节: 700 - 学生
标题: 规定 - 暑期学校学生纪律
守则: 745-3
状态: 有效
已采用: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最后修订日期: 2023 年 6 月 27 日
先前修订日期: 2020 年 3 月 4 日;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学生

规定 745-3

暑期学校学生纪律

对暑期学校发生的严重违纪事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集中暑期学​​校计划

    暑期学校校长应立即联系学生学习总监。学生学习总监应联系负责教学与学习副学监、主办学校校长和基础学校校长,向他们通报该事件。此外,如果该违规行为违反了 Prince William 郡公立学校 (PWCS) 的可接受使用和互联网安全政策,如规定 295-1,“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服务 - PWCS 负责任使用和互联网安全政策”中所述,学生学习总监应联系首席信息官。
  2. 现场暑期学校项目

    现场暑期学校校长应立即联系相应级别的副学监、主办学校校长和派遣学校校长,向他们通报该事件。此外,如果该违规行为违反了规定 295-1,“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服务 – PWCS 负责任使用和互联网安全政策”中规定的 PWCS 负责任使用和互联网安全政策,则级别副学监应联系首席信息官(或指定人员)。
  3. 集中式、现场暑期学校项目
    1. 暑期学校校长和暑期学校现场指定人员(例如保安人员)应调查纪律事件,并填写学生信息系统事件报告和任何支持性文件。
    2. 暑期学校校长应联系基础学校校长,并将学生信息系统事件报告副本以及所有转介/支持性文件和暑期学校成绩报告转发给基础学校。如果学生是即将升九年级的学生,信息应提供给派遣中学。
    3. 如果短期停学是适当的,暑期学校校长应根据规定 744-1,“学生短期停学”的规定采取此类行动。
    4. 如果正在考虑采取规定 745-1,“学生长期停学或开除”中规定的进一步纪律处分,基础学校校长在与暑期学校校长协商后,应提进一步纪律处分的任何建议。
    5. 基础学校工作人员和暑期学校行政人员代表应出席学生管理和替代项目部的听证会以及学校董事会纪律委员会举行的任何上诉听证会。
    6. 所有进一步的纪律处分程序均应按照规定 744-1,“学生短期停学”;规定 745-1,“学生长期停学或开除”;规定 747-1,“学生管理和替代项目部 (SMAPD)​​”规定 745-6,“向学校董事会提出长期停学和开除上诉”的规定执行。

教学和学习副学监(或指定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这项规定。

本规定及相关政策应当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