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政策和法规
章节: 700 - 学生
标题: 规定 - 学生纪律
守则: 743-1
状态: 有效
已采用: 2017 年 4 月 26 日
最后修订日期: 2023 年 6 月 27 日
先前修订日期: 2020 年 3 月 4 日

学生

规定 743-1

学生纪律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的规定,学校管理人员和学校董事会可以对违反学校董事会或 Prince William 县公立学校 (PWCS) “行为准则”政策和规定的学生实施纪律处分,包括行为对学部运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或其他学生教育机会产生破坏或扰乱影响的学生。

PWCS 应遵循《弗吉尼亚州法典》规定的纪律程序并提供正当程序保护,如下列规定概述:规定 743-1,“学生纪律”;政策 744规定 744-1,“学生短期停学”政策 745,“学生长期停学或开除、重新入学和开除/入学”条例 745-1,“学生长期停学或开除”条例 745-2,“残障学生纪律”条例 745-3,“夏季学校学生纪律”政策 680规定 680-1,“成人教育”规定 681-1,“非传统教育计划”条例 745-4,“学校董事会纪律委员会学生开除上诉听证会程序”政策 747规定 747-1,“学生管理和替代项目部”;以及在政策 731,“学生事务上诉”中总结的,包含在该等政策和规定中的上诉程序。学生开除程序同样须遵守条例 745-4,“学校董事会纪律委员会学生开除上诉听证会程序”。

学生管理和替代项目部应根据政策 747,“学生管理和替代项目部”的规定,协调学区严重违纪行为的管理。

学生服务和中学后成功副学监(或指定人员)负责实施和监督本规定。

本规定及相关政策应当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