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政策和法规
章节: 700 - 学生
标题: 破坏性学生行为 - 使用身体干预和脱离学习活动
守则: 746-2
状态: 有效
已采用: 2023 年 7 月 18 日

学生

规定 746-2

破坏性学生行为 - 使用身体干预和脱离学习活动

本规定提供指导方针,以解决 Prince William 郡学校 (PWCS) 工作人员何时可能需要使用身体干预和/或其他方法来处理超出约束和隔离范围的挑战性学生行为的问题。规定 746-1列明了约束和隔离措施。

  1. PWCS 工作人员可能会认为有必要使用与约束不同的身体干预(请参阅规定 746-1 中约束的定义),以保证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身体干预定义如下:

    “身体干预”是指学校人员使用合理且必要的身体接触来维持秩序和控制;平息骚乱;保护学生、自己和他人远离人身伤害的风险;当财产损失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受伤风险迫在眉睫时,防止财产损失;或获得持有武器、危险物品或用具。身体干预必须按照政策 741 和 规定 741-1,“体罚” 相关条款实施,其中规定教师/学校雇员可以不得使用体罚(“作为纪律手段对学生施加或造成身体疼痛”),但可以使用:
    1. 偶然的、轻微的或合理的身体接触或其他旨在维持秩序和控制的行为。
    2. 合理或必要的武力,以平息骚乱或将学生带离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骚乱现场。
    3. 合理或必要的武力,防止学生对自己造成身体伤害。
    4. 用于自卫或保护他人的合理且必要的武力。
    5. 合理且必要的武力,获得学生身上或在其控制范围内持有的武器或其他危险物品、或受控物质或用具。
  2. 以下示例被视为“身体干预”,但不属于规定 746-1 定义的约束:
    1. 分开打架的学生并保持隔离,以防止学生受到伤害。
    2. 触摸(而不是紧握)肩膀、手臂或手来让学生远离伤害和/或防止学生伤害他人。
    3. 要求学生在乘坐 PWCS 交通工具和/或 PWCS 承包的交通工具往返学校和/或参加学校相关活动期间佩戴安全带。
  3. 根据学校董事会政策 503 “行为准则”、规定 503-1,“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标准”,员工必须保持高水平的个人和职业行为并树立法律、伦理、道德、尊重和公民行为示范。因此,员工必须表现出常识性的注意义务,以维持有利于学习的环境。因此,即使员工不愿意使用身体干预来维持秩序,员工仍然可以通过执行以下操作来履行其注意义务:
    1. 如有必要,为消除威胁和/或恢复或维持秩序,口头或身体上警告可以和/或即将进行身体干预的人员。
  4. 此外,PWCS 工作人员可能会认为有必要将学生与其他学生分开,这与隔离不同(请参阅规定 746-1 中隔离的定义),以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或允许学生处理自己的情绪。

    以下示例被视为与其他学生分离,但不属于规定 746-1 定义的隔离:
    1. 要求学生在没有其他学生的房间(例如教室或会议室)中等待,以便在事件发生后与行政人员会面。
    2. 让一名学生进入“中场休息”。
    3. 让学生在教室的分离区域完成作业,即使教室的该区域被物理障碍隔开,只要教室中的成年人仍然可以监视被实物隔开的学生的动作。
    上文直接使用的短语定义如下:
    • “中场休息”是指一种行为干预,其中学生暂时脱离学习活动,但学生不受限制。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得将学生安置在走廊或教室外的空间内。 
    • “物理障碍”是指任何足够大的物理物体,可以将空间(例如教室)分隔成不同的区域。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书架或屏幕。 

学生服务和中学后成功副学监(或指定人员)负责实施和监督本规定。

本规定及相关政策应当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