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政策和法规
章节: 700 - 学生
标题: 规定 - 入学年龄
守则: 723-1
状态: 有效
已采用: 2018 年 10 月 24 日

学生

规定 723-1

入学年龄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以下程序适用于 Prince William 郡公立学校 (PWCS) 学生的入学年龄:
 

  1. 9 月 30 日或之前年满 5 岁的儿童将被允许入读 PWCS 幼儿园。

    不符合入园年龄要求的儿童将不会被 PWCS 接收入园或评估入园资格。

    一个例外情况是,在 9 月 30 日前年满 5 岁之前获准在其他州入读公立幼儿园的儿童,如果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于开学后搬入 Prince William 郡,则可获准继续入读幼儿园。这一例外不适用于参加私立幼儿园项目的学生,也不适用于为了上学而将孩子送到另一个州与家庭分开居住的情况。
     
  2. 现役军人(现役指在美国现役军警部队中全职服役,包括根据 10 U.S.C. §§ 12091211 的规定服现役的国民警卫队和后备役成员)的子女迁入弗吉尼亚州后,其子女可享受州际军事协定的规定。州际军事协定的这一规定仅适用于从州外地方教育机构 (LEA) 转入弗吉尼亚州的现役军人家庭的学生。

    现役军人父母的孩子将入读幼儿园,即使孩子尚未开始上学,但孩子将在州外 LEA 上幼儿园,如果军人家属尚未搬迁。

    如果接收国与派遣国 LEA 的年级水平(包括幼儿园)相匹配,则应允许现役军人父母的子女继续就读年级军人家庭搬迁时,无论最低年龄如何。在派遣州的地方教育机构圆满完成先修年级课程的学生,无论最低年龄如何,均有资格在接收州就读下一个最高年级。在接收州开学后转学的学生,应按其在派遣州地方教育局的有效年级进入接收州的学校就读。
     
  3. 一旦学生正式注册入读幼儿园,除正常请假情况外,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
     
  4. 对于 9 月 30 日之前未达到 5 岁入幼儿园年龄要求的儿童,且其家长/监护人试图让孩子入读一年级,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 学生必须参加并成功完成弗吉尼亚私立教育委员会 (VCPE)、全国幼儿教育协会 (NAEYC) 认可的学校的幼儿园课程,或同等课程。由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控制或负责该儿童的人在一个或多个儿童的家中进行的教学不应被归类为经认可的幼儿园课程。家长/监护人必须提供成功完成幼儿园课程的证据(报告卡或成绩单)。
       
    2. 家长/监护人必须在指定的幼儿园注册日期内向校长提出请求。校长对年级安排做出最终决定;且
       
    3. 家长/监护人必须在注册时填写入学协议表(附件)。该表格正式通知家长/监护人一年级的入学是有条件的。如“入学协议”所示,一年级成绩不理想可能会被安排入读幼儿园。如果有必要的话,幼儿园年级安置的变化将在学生入学的第一个月内进行。
       
  5. 未上过幼儿园但符合一年级年龄要求的孩子可以入读一年级。在进行适当的非正式和/或正式观察和评估后,校长在征得家长/监护人同意后,可建议替代性安置。
     
  6. 在本学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年满六岁的儿童必须上学。 

>学生学习和问责制副学监(或指定人员)负责实施和监督本规定。

本规定及相关政策应当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